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划拨灌南县内河港公共作业区新建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灌自然资文〔2022〕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内河港公共作业区新建工程项目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具体地块情况:项目用地面积13327平方米,已报省政府(苏政地G〔2022〕26号)批准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该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同意以划拨的方式供给灌南县交通运输局,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项目拟选位置位于新集镇盐河东侧。用地四至范围以红线图为准。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